服务热线:

0398-8853115

新闻动态
医疗保健
联系我们

急救电话:0398-8852120

专家咨询热线:15939886906

院办电话:0398-8853115  8853116

邮箱:lbsdsyy@126.com

网址:http://www.lbdsyy.com

地址:灵宝市涧东新区新华东路(市一小东500米)

新闻中心

进行病历书写规范及管理规定专项培训

* 来源: 自拟 * 作者: admin * 发表时间: 2021-10-30 11:51:00 * 浏览: 213

为使医师了解更多相关法律法规,提高自身病历书写水平,灵宝市第三人民医院于1029日下午,召开病历书写规范及管理规定专项培训。副院长常超峰、医务科副科长蒋亚红、质控办主任张晓丹分别进行培训,全体临床科室医生及护士长参加培训。


常超峰副院长首先讲解《病历书写规范》。他由《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法规》及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引出病历书写规范内容,结合我院过往临床病历问题,重点讲解病历修改注意情况、医疗告知注意事项、门急诊病历书写等内容。


蒋亚红副科长对《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》进行培训,对病历的封存与启封、病历的保存等内容进行解读。


张晓丹主任对《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定》进行培训,对电子病历的基本要求、书写与储存、电子病历的使用及注意事项进行解读,为以后我院电子病历的临床使用打下基础。


常超峰副院长最后指出:医疗文书书写与法律法规息息相关,各位医师要知法、懂法并守法,在日常的临床工作中,严格要求自己,提高病历书写水平,维护自身合法权益,保障医疗安全。